湘建协〔2023〕23号
各市、州建筑业协会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办法》(湘建协〔2019〕4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和《关于开展2021-2022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湘建协〔2023〕21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我会将对今年符合性审查合格的149项境内工程和去年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复查的12项工程,共161项工程进行复查(见附件1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查安排
复查工作定于9月6日开始。每项工程具体复查时间由复查组与各推荐单位联系后确定。
二、复查要求
1、复查工作严格按照《办法》和《通知》要求执行。
2、各推荐单位负责配合现场复查工作,督促申报单位按《办法》和《通知》的有关要求做好复查准备工作。
3、复查时若逢节假日,请提前通知有关单位,做好工作安排。
三、复查纪律
请各推荐、申报单位,复查专家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我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要求,认真执行《湖南省建设工程评选活动复查工作纪律“十严禁”》(见附件2)、《湖南省建设工程评选活动复查接待规定“八不准”》(见附件3)等有关文件规定。
附件:1.2021-2022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复查工程名单
2.湖南省建设工程评选活动复查工作纪律“十严禁”
3.湖南省建设工程评选活动复查接待规定“八不准”
湖南省建筑业协会
2023年9月4日
附件1、2021-2022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复查名单.xlsx
附件2、湖南省建设工程评选活动复查工作纪律“十严禁”.docx
附件3、湖南省建设工程评选活动复查接待规定“八不准”.docx